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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科幻 > 太阳系的诸天系统 > 第264章 情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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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4情与法

从官名就可以知道,护民官也是以保护平民利益为己任的官职。

从官名就可以知道,护民官也是以保护平民利益为己任的官职。

和保民官不同,护民官是事务官,不需要捐献私产也不禁止奢侈消费。

由于罗艺不信任官员的道德,所以他决定设计一个“使功不如使过”的制度,用来保证护民官天然站在平民一边。

从立场上分析,护民官自然是官僚集团的一员,天然和其它官僚相同。但罗艺可以从人性角度,让护民官与其他官僚天然敌对。

办法很简单,就是规定让职务犯罪的官员担任护民官戴罪立功。

护民官在任期间考核评价如果不称职,则增加刑期。

反之,如果考核评价称职,那么护民官就减三年刑期。如果任期维护平民利益,揭发其它官员犯罪行为,则额外减刑。

护民官自身的刑期抵消完之后,则转岗担任别的官职。

戴罪立功的护民官如果不想任期结束后进监狱服刑,就必然会想方设法揭发同僚的违法犯罪行为。

又由于护民官本身是职务犯罪的官员,对官员各种伎俩门清,所以揭发同僚职务犯罪更有经验。

而其它官僚基本上不会考虑收买护民官,因为任何试图收买护民官的行为,都有亲自将把柄送给护民官的嫌疑。

所以,理论上护民官很难正常融入官僚圈子。而护民官既有自身减刑的迫切需求,又与其他官员没有亲密的人情关系,遇到官员利用公权力损害平民的事情,又怎么肯无动于衷?

当然,正如有法律、司法官和治安官并不能杜绝人类犯罪一样。罗艺并不指望设置了戴罪立功的护民官,就能杜绝官员的职务犯罪。

罗艺只是希望,设置了戴罪立功的护民官之后,各地的官员不至于太嚣张,弄得底层民众求告无门。

只要一个地方别出现一手遮天的土皇帝,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什么的都是小事。因为这样的官员只要及时处理,底层百姓就会很满意了。

……

第二天,中央派遣的调查团突然出现在伊扬王国。更令伊扬王国官员们恐惧的是,陷阵营就驻扎在城外。

眼见瓜分土地的事情已经无法遮掩,为了立功赎罪,有伊扬王国的官员主动向调查团揭发了同僚的罪行。

教育次长失踪案件也得以告破。原来,教育次长扬言要去歌德城告发,违法瓜分土地的主要官员狗急跳墙,于是将教育次长杀人灭口然后抛尸荒野了。

罗艺没等案件审理结束就和汪蔚离开了伊扬王国。

因为是窝案,所以最终审理结束需要一段时间,而罗艺自然不可能眼巴巴待在伊扬王国等结果。而且,由于是罗艺发出的命令,关亚军自然非常重视。所以这一次他是亲自带队前来。

如果被关亚军看到,那么罗艺陪同汪蔚旅游的计划就会被打乱,所以罗艺干脆一走了之。

……

说起来,戴森球世界也就是占了个没有工业污染的优势,风景方面,无非就是个山清水秀。由于没有地壳运动,戴森球世界也没什么雄伟险峻的自然风景。

不过既然汪蔚喜欢,罗艺自然也只能陪着。

和汪蔚漫无目的地到处旅游,罗艺逐渐发现,汪蔚对旅游的兴趣,似乎更侧重于戴森球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因为她喜欢逛集市,而且有热闹时,汪蔚也喜欢看。

这天来到三图王国,罗艺和汪蔚在集市上听到别人闲聊。闲人聊天说,明天广场上将审理一起久拖未决的案子。于是汪蔚的好奇心又被勾动了,还特意在三图王国住了一天,

第二天两人去广场上凑热闹。

案子之前已经打听过了。案情并不复杂,一个人喝醉了酒后在闹市纵马狂奔,撞死了两个,撞伤了两个。

至于说案子为什么久拖未决,倒也不是因为有什么猫腻。

这件简单案件久拖未决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

根据法律,闹市纵马狂奔撞死了人最高应该判死刑。但如果肇事者积极赔偿获得受害者或者家属原谅,则法院通常会减轻判罚。

肇事者是贵族子弟,是一名富裕贵族的独生子。

贵族子弟在继承家产之前,通常不会有太多财产。所以肇事者本人无力向伤者以及死者家属赔偿。

不过由于肇事者是富裕贵族的独生子,那名贵族如果希望由自己的血亲后裔继承自己的爵位和家产,就需要想办法获得受害人以及家属的原谅,保住独生子的性命。

贵族愿意出钱换取受害人在谅解书上签字。

问题出在受害人不止一个上。

闹市纵马案造成了两死两伤,受害者一共是四个人。贵族需要获得两名死者的家属以及两名伤者本人的谅解,法官才能不判肇事者死刑。

贵族和受害人商量。

两名伤者伤势很重,余生基本只能躺在床上。两名伤者都是各自家庭的顶梁柱,失去劳动能力后,各自的家庭顿时陷入绝境。唯一的希望,便是获得赔偿金。

一名死者的家属也希望获得赔偿金。该死者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如今死了的已经死去,失去家庭主要收入后,家属只能考虑活着的人。

贵族说服了其中三个受害者,但剩下一名死者的家属坚决不原谅肇事者——哪怕贵族说,如果该受害人不原谅,那么贵族就不会为肇事者出钱赔偿。

于是事情就僵住了。

法官审案时,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判案,倒是毫无难度。因为肇事者既然没获得受害人以及家属的谅解,那么按法律判肇事者死刑也就是了。

但两名伤者以及一名死者的家属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请求法官考虑受害人的家庭现状,让受害人家庭获得赔偿金。

对于这种合理要求,法官也很为难。

肇事者自己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肇事者没有不动产,而现金也近乎没有。肇事者在出事之前,唯一值钱的财产便是一匹烈马。但是烈马疾驰之下撞出两死两伤的惨烈结局,烈马自身也受了重伤——一匹瘸腿的马实在卖不出高价。

肇事者是成年人,自己没钱,法官能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