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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武侠 > 剑履江湖 > 第四十一章 敌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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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陈琼的担心很快就开始变现。下午时分,镖局的人在路边发现了血迹,然后找到了被草草掩埋的尸体,从打扮上看不出来从前是什么人,更找不到随身的财物。

镖局众人的脸色都变得阴沉起来,或者说是更加阴沉起来。这情绪感染了队伍里的人,大家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趣,只有隔壁老王还有点忍不住,给已经成了忠实听众的陈琼和徐邈两人解释。

“一般强盗都是管杀不管埋的,但是如果是死者的亲戚朋友,断不会只埋一层浮土。”老王很肯定地说道:“多半是杀人者还在附近,所以不想引起路人的警觉。”

“也就是说杀人的强盗还要在这里继续作案?”陈琼问道。

老王用很复杂地眼神看了陈琼一眼,很不高兴陈琼抢了自己的爆点,但是仍然点头说道:“我看多半如此。”

陈琼听了,忍不住松了一口气。说实在的,他刚才听说这里有人劫财害命的时候,就已经起了为民除害的心思,问题是强盗脸上又没有金印,只要不抓现行,就算当面碰到他也不认识,现在听说强盗还打算重来,陈琼就觉得这事还有得干。

老王看到陈琼沉默不语,以为他是害怕,连忙安慰道:“放心吧,咱们人多,强盗多半不敢招惹。”

陈琼立刻就不放心了,在心里琢磨怎么让“咱们”看起来比较好招惹一些。

按照路程,今晚他们应该在前面的一个村庄落脚,不过在路上耽误了时间,所以还没有到达村庄的时候,天色就已经黑了下来。

这个时候就可以看得出来刘大棒槌和徐过的不同来了,徐过商队的行程安排从来都留出足够的余地,绝不会意外错过宿头,或者赶夜路。

当然这也是因为无论徐过还是刘大棒槌,都是走熟了这条线路,如果换成陈琼自己单身上路,那别说提前计划行程了,能找到地方住宿都要看运气了。

徐过学过一些兵法,多年主持马队又积累了很多经验,行路的时候有各种举措,最直观的就是他的商队有哨探,虽然放得不远,但是也足够给商队留出准备时间。

后来张正和李校尉带人加入之后,更是前后左右都有哨探,来去往复呼哨相连,根本不可能出现像今天和溃兵遭遇的事。

按照张正的说法,这还是蜀军军备松驰,所以哨探放得不远,据说像神策军这种上三卫精兵野地行军的时候,以百人为队,探马往来不息,甚至能放出上百里去,而且彻夜不收。这些哨探队伍以积年老兵为主,人人执硬弓配双马,遇弱敌则战,遇强敌则扰,最是精锐。兰陵王高勇在西域作战的时候,常常亲自掌握探马部队,每临阵之时则集结数支探马队伍在身边,发现战机就自己带人冲锋,每每斩将夺旗,一举建功。

陈琼一直觉得张正很崇拜高勇,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同为枪法世家传人,高勇有机会长年征战,张正却只能为蜀王守城,所以才从羡慕转成崇拜。

刘大棒槌的镖局肯定是没办法跟徐过比的,别说他没读过兵书,就算知道应该怎么干,手下也没有足够的人去执行,所以只能走到哪里算哪里。

天黑之后,刘大棒槌并没有让队伍停下来,毕竟夜里在野外宿营更危险,而且他也解决不了这么多人吃饭睡觉的问题,只是催促大家快走。

陈琼这还是第一次在这个时代走夜路,发现镖局的人并不像电影里那样人人都点火把,更没有灯笼,大家都是趁着月色摸黑走路。

问过老王才知道,原来大家不点灯主要是为了省钱,而且火把这玩意也不像陈琼想像的那样好用,首先普通的木头是不能直接当成火把来用的,它得有辅助物,最好是浸过油脂的粗布,这才不容易被风吹灭。偏偏这两样都是要花钱的,特别是如果油脂少了,粗布就很容易烧完,这在普通人一件衣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时代简直跟烧钱一样,所以大家宁肯摸黑赶路。

要说起来,陈琼倒是有钱。这时代有互赠程仪的习惯,所谓程仪就是路费。大家出门又没有银行可以刷卡,所以除非大队人马上路,不然随身能带的钱财有限,出远门钱花完了就得想办法补充,这个时候远亲和朋友的重要性就显露出来,对于官员来说,还多了从前的上级和下属,或者上级和上属的朋友亲戚,要是某人在家里突然听说某某有名有姓祖籍远方的人上门来拜访,多半就是没钱了来化缘,如果穷亲戚穷朋友上门那叫打秋风,如果是可能用得着的人,那就叫慕名登门,主人起码要招待一顿吃喝,离开的时候看情况再给一笔钱,这就叫程仪。

王建身为建军将军、西江节度使,钱是不缺的,现在又有求于陈琼,分别的时候自然大大地送了一笔。王大将军送礼当然不会送铜钱,再说那玩意太重也送不了多少,总不能再给陈琼拨个车队拉钱,所以送的都是贵重物品,就是所谓的“金珠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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