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苟心里想的是,试用期不买社保,尽量把试用期延长点。
李明瑾却不想这么做,这本身就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作为人事主管,她虽然不能改变公司整体的人事制度,但是她会尽量给新员工争取点较合法的东西,因为她自己也是个员工。
能挡就尽量挡吧,也算是对得起自己亲手招进来的人。
在公司不给试用期员工买社保的情况下,李明瑾只想把试用期缩短在一个月,这样合同就是签一年。签一年对小芳来说,没有影响。合同到期后,只要员工想继续做,要么公司给予续签,要么公司给员工补偿金才可以不续签。
“我是想着,试用期不买社保,可以给公司省点成本。”小苟说。
“这个,其实省不了,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也是要买社保的,公司不买的话,”李明瑾压低声音说,“到时候员工去投诉,也是要补的。”
“我知道,但是......好多公司不也这样做的。”
“是,但是确实有风险。”李明瑾依然坚持她的观点。
“那......好吧,就先签一年吧!”小苟最后退步了。
“好的。对了,阿欣那边,你打算让她交接多久呢?”
“尽快吧,带一下就行,也别让她跟新来的人接触太多。反正出货那些事,也没多难的,不懂的话还有我们呢,也能带她。”小苟细声地叮嘱李明瑾。
李明瑾秒懂了。
这就是员工和老板(娘)对客服工作的不同看法,导致了员工不满和离职。
跟小苟谈好一些细节之后,李明瑾回到座位上,就先给王小姐回了个信息,说很遗憾地通知,面试没通过。
那女孩就回了一个字,“哦”。
通知到了就行,李明瑾不管她怎么想,也没再联系她。
然后她又联系了小芳,告诉她面试通过了,公司经过比较,觉得她比较合适,下周一就可以过来上班,来上班之前,最好先去医院做个入职体检,到时候可以拿着体检报告来。
小芳很快回复说:“好的,谢谢您!”
她也没问体检的费用是谁出,反正很配合的,李明瑾说要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这反倒让李明瑾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跟小芳说,有什么问题要咨询的,都可以联系她。以后午餐是在公司吃的,到时候可以自己带个饭盒和餐具过来。
小芳听了,估计觉得特别窝心,又连着说:“嗯嗯,好的,真的很谢谢您!”
通知完了小芳,李明瑾私下跟阿欣说,接手她的人已经招到了,下周一就来上班。
这时候是周四,那么阿欣可能下周二或者周三就不用再来公司了。
辞职,说难也不难,这不还有几天阿欣就可以脱身了。
阿欣听了这个消息,很简单地回复她说:“好!”
李明瑾感觉,她似乎并不是太高兴。
唔......也许是因为自己的工作,很容易就可以被别人所代替,谁都不会感到高兴吧~
李明瑾当初从DL公司走的时候,是没人接手,如果有的话,或许她心里也会有点不是滋味吧~
可是,从她做人事主管的角度,当然是希望尽快招到人来接手更好了。
*友情提示:做人事的,更多时候需要站在公司的角度处理问题,但是又要兼顾法律的规定,最不需要的就是个人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