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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现言 > 我是人力资源官 > 第206章 又来个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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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又打电话来公司,说仲裁的事。陈部长把前因后果又都解释了一遍,再次重申公司的立场,也表达了公司的无奈。

那工作人员听了之后,说这情况他也理解,但是法律程序上确实也有要求要补偿。既然这样,那就算仲裁后公司拒不执行吧,让那俩员工再去法院起诉。

于是,那两人就真的去起诉了。

很快,公司这边就收到了法院的立案通知。

因为联系人写的是陈部长,他一收到通知,就来跟副总汇报了。

这事前期他也有跟副总提过,所以副总并不惊讶,只有李明瑾是不知情的,她又被震惊了下。

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公司是流年不顺吗?

辞退员工要赔偿的规定,她知道,陈部长更加清楚。

只不过原先很多时候,公司都会以劝退,或者调岗降薪之类的方式,迫使员工主动申请离职。

而且,如果是因为员工犯了错,公司辞退他,他也有自知之明的不会再来闹了。很多工厂都缺工人,员工走了之后,很快甚至隔天就可以到另外一个公司去上班挣钱,压根儿就没人知道他是因为什么原因而离开上一个公司的。

但是自从有了新劳动法,一夜之间,好像工人们都觉悟了,法律意识都提高了,动不动就跟公司谈条件,要赔偿,动不动就去劳动局投诉……

听说这些人的背后,其实是存在着一些幕后推手,所谓的“会钻法律空子的人”。这些人懂法律,整天混迹在外来工人群里,一听谁离职了,就去打听下原因,然后鼓动员工去找公司理论,理论不成就去劳动局投诉。

反正一个流程下来,他会一步步教员工怎么做,最后拿到补偿金的,双方再分。能分到几成,又看他出了多少计策。听说五五分的都有。

而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辞退员工,得赔偿;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得赔偿;公司不按时发工资,也得赔偿;公司经营不善要裁员,还是得赔偿。

法律条文里面还有更详细的规定,所以,只要是公司主动不要某一个员工,基本上就逃不了赔偿的责任。不管是什么原因,就算是这员工犯了错,除非能白纸黑字证明给公司造成了多大的经济损失,否则一律照赔不误。

于是,又出现个别专门去公司应聘然后故意犯错给公司开掉的,回头就来找公司要赔偿。

正因为如此,好多公司招人开始变得小心翼翼了,谁也不知道会不会踩到雷。那些hr们一边头疼地应付员工的各种要求,一边又得小心的看老板脸色给老板解释,夹在中间做事异常艰难。

又有些hr自发的组建了QQ群,以便同业间交流信息,互相吐槽,一旦发现什么刺头员工,就发到群里同享。

只可惜,国内并没有个人的职业信用体系可以查询,可共享的信息太少太零星,起不到什么效果。而且这样做,多少也有些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嫌疑。

陈部长把他了解到的方方面面的情况都跟副总进行汇报,就看副总的意见了。

*友情提示:根据劳动法,劳动者遇到以下6种情况,用人单位要依法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

2、劳动者患病,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需要裁员的;

4、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要求降薪续签,劳动者不接受并提出离职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发放工资、购买保险等,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

6、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辞退劳动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