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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现言 > 我是人力资源官 > 第203章 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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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还让财务经理去跟保险公司打听下,出了这样的事情,保险公司那有得赔偿吗?

原来公司一直都有买团体员工意外险和财产损失险。

还有联系公司平时的法律顾问,看看他是什么意见。

保险和顾问都是财务经理对接的,所以由她去办,还有因此可能要支付的钱,都要先让她有所准备。

虽然副总自己本身就是学法律的,可一个几百号人的公司,日常大大小小的事情,涉及到法律问题咨询的也不少,所以副总并不负责这块工作,他还是主管业务。

公司另有聘请的法律顾问。这法律顾问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平时并不需要到公司上班。公司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的时候,就由财务经理负责跟律师联系,律师会给出相应的咨询意见。但仅限于平时的咨询,不包括打官司出庭之类的。

而咨询后,最终的处理方案,副总这边会再把把关。

事情安排下去后,会议就结束了。

李明瑾看副总的脸色不好,可能是一回来就连着处理好些事情,年纪大了有点吃不消。她没有多问,默默去帮副总泡了杯茶。

……

那孩子的父母张口就要30万,多吗?

对于一个孩子,一条人命来说,再多也不多。

可是,这事是不是就应该都算到DL公司头上,也不尽然。难道那家父母就没有责任吗?小孩自己就没有责任吗?

可是既然都有责任,为什么又来公司门口闹呢?

不过,如果他们不来闹的话,公司会不会主动给点补偿呢?给的话又会给多少钱呢?

对于失去孩子的父母,李明瑾觉得不好再苛责他们,可是对于公司来说,也挺冤的。

这么大一个公司坐落在这里,跑又跑不掉,赖又赖不走,可是,要是谁有点什么事都要跟公司扯上关系,到公司来闹着要钱的话,那公司还怎么开办下去?

假如某个路人骑摩托车撞上公司的围墙,受伤了是不是也要找公司去赔偿?

这事让李明瑾又一次感受到公司经营的困难和风险。有些问题,当年学企业管理的时候,书上根本就没有告诉过他们这些学生,只有当她工作后切身体会了才有感知。

这事,李明瑾本以为公司要不就是坚持没有责任不给钱,要不就是私了,双方谈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数字。

可是,结果并不是这样。

陈部长从公-安局要回来处理结果,警-察只认定那孩子是意外溺水死亡,排除人为因素。别的就不做判断了,经济赔偿属于民事纠纷。

随后,副总就让陈部长去回绝了那夫妇俩的要求,也不谈金额。

对方肯定是不同意了,威胁要去法院告公司,要一直在大门口闹。

副总说,告就告,要打官司也奉陪,一切看法院的裁决。但是如果再闹的话,公司也可以报警,也可以起诉他们。

这事李明瑾看不太懂,想找了个机会请教副总。

那万一官司打败了还是要赔钱怎么办?

不都是给钱吗?打官司还得出律师费请律师呢!说不定最后算下来出的钱更多呢?而且公司官司缠身,不是不好吗?

*友情提示:有些事情该走法律程序的,就走法律程序,不要怕事,怕事解决不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