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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现言 > 我把记忆碾成尘 > 第23章 初识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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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的路上,我一直思索着段若轩为何会装作不认识我,也更加好奇乐正东和段若轩之间的关系。

饭桌上,我虽一直煎熬不已,却很清楚地听到他俩的聊天内容,两人并不像偶然认识的,应该是世交才对,可依我曾经与段家的亲密程度,竟然不知道段家和乐家有着渊源,而且这渊源还不是一般的浅。

当年,那场盛极一时的婚礼,我因为一直站在婚礼台上,很多宾客都是入场时匆匆打了个照面而已,所以我根本不记得曾经有什么人来参加过,后来,我与段家人及段家亲友完全没有交集,那场婚姻,也因为各种原因而草草收场,如今相隔数年,我更加不可能、也不愿意想起任何和段家有关的人和事。

思绪又回到乐正东的身上,想来我今晚的表现让他非常扫兴,但是他当着在座的朋友,一直隐忍不发,还好脾气地对我嘘寒问暖,到后来,我都有些厌恶起自己的表现了。

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实在有些过分,这几年来,我好像从未给过乐正东好脸『色』,他却一如既往地对我百般包容,从不拿我对他的无视说事,事后依然还是像往常样,发挥着他的粘皮糖本事。

一个十足的纨绔子弟能做到这般,实属不易,也难怪陈妈妈都会误以为他在追求我了。

其实,我心里一直都很清楚,我只是在他眼里,有些与众不同而已。

叹息一声后,我拿出手机来,想发一条信息给乐正东,却又不知道发些什么,最后,只输了四个字,‘生日快乐!’却迟迟没有按下发送键。

轻轻叹息一声后,又朝车窗外看去。

窗外夜『色』正浓,师傅的车开得很稳,许是他觉得两人呆在狭窄的空间不说话,气氛会有些沉闷与怪异,便放起了音乐,是一首我叫不出名字的网络歌曲,男歌手,歌词有些颓废,却很适合在这种夜『色』下,尽情发泄一些无奈与感伤。

我很快便沉浸其中,只是听着听着,思绪又飘至很久以前,久到我刚认识乐正东的那一年、久到第一次与乐正东‘交手’的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

乐正东的父亲是湛阳市警察局局长,他虽没有仗着老爸在外肆意横行,可是湛阳市稍稍出来混的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神一般的人物存在,不过我是个例外,因为在认识他前,我的确不知道湛阳还有这号人物。

乐正东和陈琛表面看着属同一类人,都是痞气十足、霸道起来不讲道理的人,可是骨子里却有着天嚷之别。

陈琛表面看似痞坏,可实则是一个非常有原则的人,他不但长情、私生活也绝对干净,更加没有其它的坏『毛』病。

可是这位乐大少爷,他的外表看上去有多帅,内心便有多‘坏’,名符其实的表里如一,虽然后来改变了很多,也渐渐远离了一些一些乌烟瘴气的人,可是在我眼里,他和陈琛是根本无法比拟的。

或许,我只是太过于偏见吧!说句实在话,我后来想过,其实他除了在某些方面的价值观与众不同外,也没有其它的坏『毛』病。

陈琛是一个交友特别挑剔的人,他从头至尾都不喜欢司徒允哲,最初对段若尘也只是略有好感,还是后来才渐渐熟起来的,可是同乐正东初次见面就能打得火热。

虽然陈琛最初是因为我,才会与乐正表面上‘惺惺相惜’,可后来,他们的关系确实到了非同一斑的地步,我很少参与他两人的活动,却知道他们虽不常在一起,可是若其中一人有事,另外一人必定会有求必应,想必他俩后来真正到了惺惺相惜的地步吧!

后来,也不知乐正东犯了什么事、或者是得罪了什么人,在湛阳呆不下去了,他的局长老爸竟也保不了他,最后不得不动用关系,一纸调令把他调去了南方。

从此,陈琛和我的世界便清静了不少,虽说他时不时会回来‘祸害’一下我俩,可是这远比他一直呆在湛阳强上许多倍。

认识乐正东,其实很戏剧『性』。

我刚开小超市时,其实很不顺利,因为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所事事的人在店里晃悠,他们时不时会逗弄一下小姑娘们,惹得一帮小姑娘只要是见到男士进店,都会如临大敌。

我也曾听说过做小本生意的艰难,会碰到很多身不由已的事情,开始我不以为然,想着正大光明地打开门做生意,有什么好怕的,这些人如果只是想拿点钱消遣一下,我本着能不生事、拿点钱打发打发也就算了,可是他们如果想明目张胆地闹事,我也不是那般任人宰割的。

超市经营一个月时,我同姑娘们一起盘点货架上的货物,盘完点后核算盈利,竟然净赚一万多接近两万,出于兴奋,我提议今晚早些结束营业,请小姑娘们去吃烧烤。

正准备出门时,只见一个头发梳得锃亮,穿着一身警服、身后跟着一帮混混模样的人涌进了店里,看上去有些来者不善的意思。

小姑娘们都吓得朝我身后躲,我瞅了瞅小警察身后的那几个人,正是这段时间莫名出现在店里的那帮家伙,只是想不通为何会由一个小警察带着来店里。

“不好意思,小店要打烊了,如果要买东西请明早再来。”不管他们究竟想做什么,出于礼节,我还算客气地同他们打着招呼,并用眼神示意一个机灵些的小姑娘去里间的办公室联络陈琛。

“乐少,她就是这家店的老板,就是她昨天打了我一个兄弟耳光,还差点把他打残。”为首的一个混混指着我对小警察道。

“你,叫什么名字来着?”小警察眼睛贼亮贼亮地在我身上上下扫了一遍,似乎不相信刚才那人的指控,最后一本正经地问着我,“我接到他们举报,说你昨晚打伤了一个人,现在还在医院躺着,所以想请你跟我回警局一趟。”

“这位警察同志,我想你是弄错了,我昨晚是出于正当防卫而已,而且他当时是自己走出去的,可不是躺着出去的。”我避重就轻地对小警察解释着,脑中却回忆着昨晚被我踹了一脚的那个坏蛋 ,好像情况的确有些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