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33言情!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33言情 > 悬疑 > 都市阎罗狂少 > 第203章 还给我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而天生夺舍,是指一个躯体,自打出生的那一刻起,便被某个灵魂附体。这种情况,往往是地府轮回司的工作失误。

后天夺舍,是不可能走阴的,但天生夺舍的灵魂,却可以!

古今中外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会随着记忆逐渐清晰,慢慢回忆起来,自己原本并不是这个身体的主人,而是另外一个已经死过的人的灵魂。这种传说,在民间屡见不鲜,甚至有很多人,会按照自己的记忆,找到自己前世的家人。

民间调侃说,这种情况,是轮回转世的时候,忘了和孟婆汤了。

现在看来,这初墨应该是天生夺舍,所以……

凌秋不需要对她动手。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夺舍,并不是她的本意。

“你问完我了,那么……你……该如何解释你的身份。”

初墨将最后一串鬼灵草吃完,似乎有些心满意足的擦了擦嘴,抬眼问道。

凌秋淡淡一笑:“哦,我只是个阎罗王而已。曾经。”

“嗯??”

初墨明显一愣,随即微微摇头:“你不想说,我不逼你。”

“……”

凌秋耸了耸肩。

得,实话告诉你了,你不信,那就是你的问题了。

“无论如何,你应该懂得方术,不然你不可能知道这么多鬼神之事。——这样的话,把东西还给我。”

初墨站起身来,朝凌秋伸出一只纤纤细掌。

凌秋道:“什么东西?”

“护身符。”

初墨道:“你显然有不惧鬼神的能力,那我便不浪费了。这护身符,价值上百万,可以还给我了。”

“嗯?”

一听这话,凌秋忽然一顿。

“你说……护身符,价值上百万?就这种简单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