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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历史 > 行走大宋 > 第131章 玄机隐,告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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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诰词里面显示出了大宋官员任免的行政流程。

第一个签名的,是侍中。

侍中,秦汉之时,侍中为少府属下宫官群中直接供皇帝指派的散职;西汉时又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文武大臣加上侍中之类名号可入禁中受事。西汉武帝以后,地位渐高,等级直超过侍郎。魏晋以后,侍中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唐宋该职得以沿置。

曹利用因为当初在澶渊之盟深入辽国大营谈判,并把辽国的敲诈勒索砍价到三十万岁币,所以一直被官家所青睐,在乾兴元年初,曹利用升左仆『射』兼任侍中、武宁军节度使、景灵宫使。

毕竟先皇对曹利用眷顾,现在虽然侍中这个官职比较虚,但是为了尊重先皇的意愿,这一份诰词里,第一个签名的是曹利用。

第二个中书令,后面是空缺,所以是一个“阙”字。

再往后,暂不提参知政事,后面的是签书枢密院事以及权给事中的签名。其中签书枢密院事又是曹利用的签名,而权给事中阙。既然是权给事中,那就是代理。

权给事中是这次敕命的审核人,拥有封驳敕书的法定权力,如果给事中认为朝廷对韩清的任命不合适,他完全可以拒绝在敕书上签字,封还敕书。不过现在权给事中后面的签名是阙,就是空缺。而签书枢密院事需要签名,是因为大宋任免官员,需要东西二府的重要大佬儿意见一致才行。(凡制敕所出,必自宰相 ,非经二府者,不得施行。)

再往后,第六个就是中书舍人的签名。现在的中书舍人是宋绶,依宋朝体制,中书舍人如果不同意此次任命,也有权拒绝宣行;而如果中书舍人不宣行,敕书便做不得数。

告身是在三月二十八日下发,在完成了审核、宣行的程序后,于四月六日送达负责执行的尚书省。

第七个签名“都事潘文受” 就是接收这份敕书的尚书省行政助理,然后他将敕书送到上司 “左司员外郎乔明德 ”处,乔明德也留下了签名,即告身上的第八个签名。

尚书省最高长官尚书令通常虚置,当时尚书左仆『射』是阙员,因此告身上的“尚书令”、“尚书左仆『射』” 处,均注明“阙” 字。而曹利用现在是尚书右仆『射』,所以仍旧有他的签名。

右仆『射』后面,作为副宰相的冯拯此时又代表尚书省,所以在敕书上书衔署名。

尚书省长官签字后,这份对韩清的任命敕书又下发到吏部。由于当时吏部尚书与吏部侍郎均阙员,便由 “礼部侍郎权吏部尚书”施炳与“权工部侍郎兼权吏部侍郎”签字。

上面的最后几个签名:“主事皇甫泽”、“权员外郎(李)彦乔”、“令史田允升”、“书令史郁延”,都是制作这份告身的官告院官吏。文末押印的“主管院”,其实就是官告院。

现在解密了大宋官员的任免流程,那么就再往前看,里面的流程签署就有些令人玩味了。

韩清记得自己以前的告身发下来,一般是没有侍中的,现在有了侍中一职,就加上了曹利用。有没有曹利用签名无所谓,枢密院的大佬儿里还有钱惟演呢。

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为主要是的刚才所说的暂跳过的参知政事。现在的丁谓大权在握,工作热情积极高涨,官员的任免绝对是要有宰相签名才可以发放。而参知政事那一署名处居然是阙!

丁谓在这次告身的下发居然是阙?这怎么可能?官员必须要有东西二府的高官签署才能下发,既然没有丁谓的署名,其他人定是不敢签名的。可是怪就怪在这告身居然能按照流程走了下来。虽然后面有副相冯拯的签名,但是总揽大局的宰相不签名,冯拯哪敢逾越?

既然这个奇怪的流程能够顺利走完,只能有一个解释:这份告身显然是经过丁谓的首肯,然后就以不签名并同意的处理方法转给了曹利用。而曹利用与丁谓是合伙人,搭档要做什么事,肯定和这边要通气的。

然后还有一个地方令人蹊跷,那就是告身下发流程所耗费的时间。

老丁要给自己一个警告!因为前几次的官职提升,一般都是两天就走完流程,而这次的告身,三月二十八日下发,等到了四月六日才进入尚书省。

雷允恭常在官家跟前走动,任何诡异的气息立刻就能察觉到,所以他看到韩清打开告身看的时候,也专门盯着韩清的表情。只不过韩清的表情让他很失望,因为韩清看完之后没有任何表情。

到了晚上,韩清躺在榻上久久没有睡去,他在思考自己这几年所作所为。起初寇准回朝,先皇那时候也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所以就准备太子监国,让先皇做太上皇。自己得到了蛛丝马迹,就让丁婳告诉了丁谓,于是丁谓连夜翻盘。再后来就是周怀政准备搞宫廷政变,也是被韩清给探听到信息,老丁又是连夜翻盘。如果站在另一高度去审视寇准,他的那些举动定是不能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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