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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都市 > 从法盲到律神,我经历了什么! > 第102章 该来的还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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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来的,还是来了。”王远行叹了口气。

“怎么你知道我们要来。”田诗也是明知故问。对于王远行,调查人员一直是在监视着。这段时间,他有太多的反常表现,这怎么可能瞒过众人的眼睛。

“当然,你们找岳百川的时候,我就知道要出事了。”王远行表现得非常平静。

“那你还老实待在这里等着我们来找你。”田诗很奇怪。王远行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个什么样的性质。这种情况下,他就算是不跑,也不可能就这样坐以待毙吧。

“你们找到岳百川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们一定会来找我。”王远行对于局势还是有所预料的。他是一位专业人士,对于自己的行为有着超出常人的预料。所以,他知道自己现在所处的困境。当然也有着一些准备。

“你是一名法官,你应该为人民做主,维护法律的尊严。”田诗对于王远行这个人还是分两面看的。一方面这个人确实是有专业能力的。另一方面,这个人做的事确实是太恶劣了。

“人民只是一个概念,谁是人民,你是,我是,大家都是。诉讼中的对立方,也是人民。既然是进入了法律程序,就要讲规则。我做的事情,都从规则出发。”

“好吧,是不是从规则出发,我们是要调查的。现在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没有问题。不过,我需要跟单位打个招呼。”王远行说道。

“王主任,你配合调查的事情,院里已经知道了。院里的意见就是希望你能够配合调查把情况说清楚。”这个时候,跟在田诗后面的谢国安说道。

“那就好。”王远行意味深长地看了看谢国安。他知道,谢国安的话代表着省委政法委就有关问题已经跟省院通了气。如果说通气,就意味着有一定的事实基础和证据基础,还有就是这个调查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不能说今天找自己,就今天沟通。

王远行被带走了,是当着省法院的工作人员的面带走的。对于王远行所犯问题,省院有很多传闻。王远行这个人太神,什么事都喜欢参与运作。但是只有省院的领导才知道,王远行这次涉及的聂海兰的案件。

“周律师,你是聂海兰的辩护律师,有没有消息需要发布。”京都新青年的胡鑫找到周薇进行采访。

聂海兰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的代理律师被带走配合调查。在审理过程中,又涉及白山省法院有人为罗家运作。这些消息被记者报道出来后,聂海兰案件更加引人关注。

越是引发公众关注,就越具备新闻价值。问题是,现在的情况就是这些,怎么去进一步挖掘独家的新闻。这是当下胡鑫所要面对的问题。

“该说的,我们会在法庭上讲的。”接受胡鑫采访,对于周薇来说是一个无奈的选择。一直以来,程序的操控权力属于司法机关。律师只能被动接受。

不过,律师并非对于这种状况全无应对之策。刑事案件从来都是大众感兴趣的话题。于是很多律师通过向外办放消息,来赢得关注,对办案机关施加压力。

胡鑫找上门的情况,正好相反。周薇并没有特别强烈的意愿向外界放消息。更没有想法对办案机关施加什么压力。然而记者还不能得罪。毕竟周薇不是只办聂海兰一个案件。得罪了胡记者,以后需要的时候,可能请也请不来人家了。

“你们在法庭上已经讲了。有人在操作当年聂海兰女儿遇害的案件。而且你们还强调手里掌握证据。这些证据是什么?”胡鑫问道。

“这……?”周薇有些犹豫。这些证据已经提供给田诗,就属于正在侦查的事项。如果披露这一情况,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

“周律师,相信你也知道聂海兰的情况。如果你们掌握了这样的证据,公开是最为安全的选择。证据掌握在你们手中,不对外宣布。随时可能会给你们带来危险的。我是记者,这种公众知情权的风险,应该由我们来承担。只要你把消息披露给我,我保证一定会让消息公布出去。不会被任何人或力量去封杀。”胡鑫也是一名老记者了,他知道如何去说服对方。不是每一位采访对象都是那么配合。在生活中,人们在披露负面信息时,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压力。这个时候,他需要鼓励对方。

还有一点,胡鑫没有说谎。有的时候,一时的犹豫就失去了披露的机会。既然是负面的信息,一定会对一些人或力量产生不利的影响。这些人或力量绝对不会坐视不管。或是收买,或是拉拢,再或是灭口。只要需要,再疯狂的事情,也是做得出来的。

消息披露以后,再对爆料人报复,这种情况不是没有。但相对于封杀消息的需要,单纯的报复往往没有紧迫性,也会有一定的顾忌。胡鑫愿意承担一定的风险,这是因为他需要保护信息的提供者。这也是记者的职业风险之一,今天他在动员周薇,就需要让对方知道这一点。明天他去动员别人,也需要让别人知道这一点。在这一刻,信息的传递意味着立场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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