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33言情!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33言情 > 都市 > 从法盲到律神,我经历了什么! > 第22章 不懂农村的律师,不是好律师!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22章 不懂农村的律师,不是好律师!

郑平最终还是说出了心中的疑问,为什么田诗对于农村的这些事情这么了解。

“哈哈,这有什么难理解的。”田诗在电话那边笑个不停,这个小平平还是像小时候那样,总是会有些迷糊。

“我问你,一个成功的律师,最应该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田诗忽然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

“我想应该是解决当事人的危难吧。”郑平这么说,还是考虑到田诗在五叔案件上的表现。这个表现一直震撼着郑平,激励着郑平。在郑平的心目中,律师就应该是这样救人于危难的人。

“你说的对。但当事人的危难会来自哪里呢?”

“这……”郑平对于这个问题就有些不会回答了。

“法律已经覆盖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关系都是在法律的调整下发挥作用。可以说,当事人的危难可能来自社会的各个角落。这根本就无从预判。”

“那,律师会怎么处理这个危难来源的不确定性?”郑平问道。既然当事人的危难可能来自多个方面,那又怎么可能事先预防呢?

“预先采取措施,避免所有可能的法律风险,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实现的。不过,聪明的律师会针对某个社会面发展自己的业务。我们现在经常看到一些专门承办某类案件的律师,就是这种情况。”

“可是,你怎么保证会接到这种类型的案件呢?”郑平这个问题还真是问到了点子上。在2002年、2003年时,有一些律师开始发展自己的特定业务方向。然而,业务有特定发展方向,这个想法是好的。可是,法律服务市场还不具备这个条件。

不论是哪个律师,都不能保证自己接办的案件都是一个类型的。而且,律师也不可能把上门的案件往外推,只要是赚钱,没有理由不赚。律师内部进行专业分工,一直都是一个理想而已。

“律师不可能保证自己会接到什么案件,不能保证下一个找上自己的当事人会遇到什么样麻烦。但是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业务方向。同时,所有的律师都要对基本的律师业务能够掌握。”

“基本的律师业务?”郑平还是第一次接触到这个概念。

“是的。有些法律业务,不论你是在哪里执业,你都会遇到。这些法律业务,是律师业务中最为普遍的存在。”田诗说道。

“那么,哪些业务是律师的基本业务呢。”

“最为常见的刑民案件,就属于律师的基本业务。如果一名律师,连普通刑事案件都办不了,那么就算不上一个合格的律师。”

“是这样呀。”郑平忽然想起来,田诗现在说的与自己刚刚问的,好像不是一回事情。不过,田诗这个人说话逻辑性还是很强的。相信,她这样说一定有她的道理。

“那么,中国社会的主要组成是什么呢?”

“主要组成?”郑平没想到田诗居然会问到了这个问题,一进还真回答不出来。

“中国的人口,主要组成部分是农业人口。虽然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但总体上还农村所占的国土面积更为广阔。中国说到底,还是农业人口和农业资源占据优势的国家。一个律师要是连农村社会的情况都不了解,还怎么可能办好最基本的民事案件呢?”田诗突然提出了一个问题。

“这……,还真是这个道理。”郑平不由得点了点头。农村对中国来说太重要了,对于律师行业来说何尝不是一样重要呢。

农村的土地、人口,还有一些专业的财产流转关系,这些都是律师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一切就如田诗所说,这样重要的社会组成,作为律师来说,是无法回避的业务方向。

“农村的情况,说起来是很复杂的。不过,本质上都是一回事。你说的二龙村的情况,其实也只不过村民们中的几个小团体在争夺利益而已。只是,这些聚居在村外的人,被几个小团体同时排斥,从而被挡在利益圈子之外而已。”

“这样做是不对的。”郑平的倔脾气又上来了。

“无论如何,农村的矛盾是复杂的。你还是小心一些好。”田诗知道郑平决心已下,也就不说什么了。

“两位领导,我觉得还是要回去把这些村民带回来。”郑平走到陈乡长和赵局长面前。这两个人也正在愁这件事。刚刚防汛指挥部又一次下了命令,要求他们必须保证每一个危险区的居民全部撤出。

“小郑,你说的对。但是他们不愿意走,咱们又有什么办法呢?”赵局长说道。对于郑平,赵局长还是非常欣赏的。郑平本身就比较有才,而且还非常喜欢钻研业务,这样的年轻人,在整个二龙区都是很少的。

不过喜欢归喜欢,不意味着对郑平提的建议就一定要采纳。现在区司法局在二龙乡支援,整个防汛任务是乡里的。现在撤离出现问题,是二龙乡二龙村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从而群众不信任政府,拒绝撤离。这一切,都是二龙乡需要自己承担责任的。

现在郑平站出来,那会不会把这件事引到自己身上呢。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理解,赵局长都不愿意出现这个情况。

“小郑,说说你的看法。”陈乡长与赵局长的观点正好相反。事情僵持下去,真要是出了什么事情,第一责任人就是陈乡长。一直以来,陈乡长最讨厌就是什么依法办事。

不是说陈乡长这个人不懂法,或者说是一个权力欲望比较重的人。正好相反,陈乡长本人就是白山大学法律系毕业的,对于法律知识掌握相较一般人来说要好得多。

可是越是懂法,陈乡长觉得在基层开展工作,要是什么东西都按照法律来,那是行不通的。甚至于平时,你作为领导不蛮横一点,在基层会被认为是一种软弱的体现,有很多工作,强硬一些倒开展得比较顺利。有些事情,你越是尊重,越是征求意见,越是开展不起来。

不过,现在的情况是黄大柱那里一站,陈乡长还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总不能叫派出所的人把黄大柱抓起来吧。人家也没有犯什么法。这个时候,哪怕认为郑平书生气太重,听听有没有办法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