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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晓得什么?那可不是什么野蛮子,是草原部落进献给皇上的舞姬。你没瞧见来接应的人是皇上身边的韩公公吗?”杨金牙弹坐起来,一双绿豆眼瞪得圆溜溜。

徐大撇嘴:“您还以为韩公公是皇上身边得宠的大太监啊?东家,那都是老黄历了!韩公公早就不受宠了,现下是个姓胡的公公最得圣意,韩公公只配做些费力不讨好的活计了。”

杨金牙彻底从躺椅上坐起来了,他身体前倾,招呼徐大凑近:“果真如此?那他这回接的这个舞姬……”

“呦,东家,什么舞姬,我方才引他们去厢房的时候看了一眼。那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罢了,身材扁平,毫无姿色,想必又是送进皇宫的一个新鲜玩意,能成什么气候?”

杨金牙一合掌,骂了几句,指使徐大:“快,看看厨房的菜做出来了没?快别让厨娘做了!早知道是个小丫头,就不吩咐厨房做菜去巴结了。”

徐大看向手里的水盆:“我还要给楼上送水呢。”

“送什么水?快去厨房,别浪费了老子的粮食。”杨金牙催促道,“他们不出银子,什么都不要往上送,这水也别送了!”

——

转眼到月明星稀时分,静悄悄的驿站里响起了极轻的脚步声。

随着年久失修的楼梯吱呀作响,一道极纤瘦的娇小身影飘似的走了下来。

这身影慢慢走进厨房,寻觅了一番后,目光锁定在了一盘硬邦邦的胡饼上。随即就犹如饿虎扑食一般,抓起一块胡饼,蹲在灶台旁狼吞虎咽。吞食速度虽快,却安安静静的没有声音,想必平日里的教导十分严格。

就在此时,厨房的窗子忽然被人从外头打开,两个少年郎一前一后翻身进来。

打头的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小霸王,整日里招猫逗狗,游手好闲,名字叫魏书,实际上最讨厌读书。紧随其后是个名声不让魏书的纨绔子弟,镇国公的小儿子宋煜。

要说这两位京城里的“大能”,怎么会在夜里闯进边关驿站的厨房里,还要从一个赌约开始说起。

燕国皇帝最喜歌舞,恰逢草原各部落晋献的关节,为了投其所好,塔塔尔部落就送了一位号称“绝世舞姬”的美人进京。这个消息一传开,就有无数人等着看这舞姬的风采。

京城里的一帮纨绔子弟就提议来个夜探香闺,提前领略一下。可是听说了这舞姬临时住在了天月关的驿站后,纷纷打起了退堂鼓。

无他,天月关离京城太远了。不乐意奔波,也就是懒得动弹。

最后还是抓阄决定了人选。小霸王魏书不幸中招,他抹不开面子反悔,又不愿意一个人去,便拉上宋煜一起。

“魏呆子,这怎么看都不像是传说中的绝世舞姬会住的地方啊?你若是让我白跑一趟,我揭了你的皮。”宋煜一字一句的威胁道。同时抬腿就是一脚,踹在了魏书的腿肚子上。

魏书腿一软,差点儿跪在地上。

“宋煜,你丫的爱踹人的毛病何时能改改?”魏书悄声和宋煜岔开距离。

才走两步,魏书就踩到个硬硬的东西。捡起来对着月光一看,竟然是个缺了口的破碗。他尴尬的小声说道:“这个这个,恍惚是进错房间了?这里约莫着是厨房罢。”

宋煜深吸一口气,大步往魏书的方向走来。

“你说什么?”

魏书慌忙后退:“息怒息怒,这和京城里驿站构造不一样,不怪我!”

宋煜咬牙切齿的追上去:“魏呆子,你真真儿成事不足,你坑了我多少回了?我今儿真是鬼迷心窍,信了你的邪,大半夜的骑马跑来这里。不行,这口恶气我非得出了!”

“宋煜,宋哥哥!饶命饶命。”

厨房里空间太小,魏书退无可退,靠着灶台闭上眼睛,双手合十道:“吾命休矣!”

宋煜淡定的走来,却没有留意脚下,忽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慌忙中他拽住魏书的衣襟,带着魏书一同摔倒在地。

伴随着“噼里啪啦”的锅碗瓢盆掉落的声音,窗外的月光缓缓透了进来。

地上蹲着个瘦小的人影,宋煜被绊了一跤,扶着柱子站稳。

“什么人!出来!”宋煜紧握着匕首,一双眼睛锐利如箭。

在影影绰绰的月光下,十护法举着两只手,小心翼翼的站起来。

“别,别杀我,我只是来厨房找点吃的。”

宋煜定睛一看,是个瘦巴巴的小丫头,瑟瑟缩缩的,不过长得挺白嫩,月光衬得她肌肤如水。

“你是谁?从哪里来的?怎么穿的衣服奇奇怪怪的?”宋煜用匕首抵住女孩的下巴,好奇的拨弄了一下女孩衣服上的珠串。

像极了吊儿郎当的纨绔子弟。

女孩惊恐的抬着头,生怕被匕首刺伤。她一边回答宋煜的问题,一边悄悄的把手被到身后。

“我叫宝绕,是塔塔尔部落的。”

话音刚落,女孩摸索到了一根烧火棍。

“哦,草原来的?宝绕?这个名字好奇怪,用我们中原话应该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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