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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历史 > 少爷真厉害 > 第106章 索鲁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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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才刚刚过济南不久,就分成了若干路,有的人不想回去,只想到北京城苟活下去就行,有的人不想回老家也不想到北京,想找一个乡下地方藏起来,让战争影响不到就行。至于生存?好歹也是一个丘八,随便打杀一两个家庭不就可以生存下去了么?

索鲁肯不同于他们,他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如果不能回家,自己的儿子女儿就去不了大西,他们就过不上好日子,那自己一个人过上好日子有什么用?

与他相同目标的同袍已经不多了,他们相对更团结一些,而且过了济南以后,因为这边已经快有一年多没有经历战火了,有时候地里好歹会有一些庄稼,或者山林里会有一些野果,对于女真来说,从山林里分辩出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那不是天生的技能么?

所以一路上尸体一下子就没再出现过,而且索鲁肯敢打赌,他们的这一群人里,敢和他一样吃尸体的人,绝对不会是少数。

不要问为什么,只需要看一下眼神,就知道是不是对的人!

就好像茫茫人海里,那些干柴只需要看到烈火一眼,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燃烧起来的道理一样一样的。

不过没有任何人会把话题往这些敏感的事情上去引。

他们开始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开始回忆自己过去的童年时光,回忆老家白山黑水间的青葱岁月,回忆家里的父母妻子儿女,一时间画风变得温馨而伤感,怀旧而且充满人性的光辉,完全会让人忘记,也许一天前,他们中间还有人在拿着尸体的大腿用力的啃咬!

进入乐陵以后,森林多了起来,里边的动物也开始多了起来。对于猎人出身的女真而言,这简直就像一群饿坏的耗子跳进了米仓一样爽。

随便使用森林里的材料就制作出了打猎的工具,然后这一群准备回东北的大汉们已经瘦的脱相,结果在这连绵的森林里迅速开始长胖长壮,迅速恢复体力恢复精力,过天津的时候甚至还有运气好的人独到了野马,强行驯服以后拿来做了坐骑,就算能轻松很多。

到天津的时候,可能因为野马的刺激,大家都在脑子里想着,也许要个马匹代步回家会更快一些?

当这种想法从脑子里滋生的时候,就像野草一样就呼拉呼拉往上长,根本扼制不住。

大家都很默契的往天津大营的辎重营区方向走。

那里有上万匹马,有足够的粮草,还有大量的弓箭的刀枪。如果他们把辎重营能劫了,至少回东北会更轻松!

其实他们也未偿没有更深层次的想法。

等到再回大明的时候,这劫大营粮草的做法,算不算得上是一大功劳?会不会有额外的赏赐?

所以为了以后的荣华富贵,而且还是不确定的荣华富贵,说不得只能让辎重营的兄弟们去死好了。

他们的血才能铺就未来拿到那些荣华富贵的阶梯,所以这个时候,不是讲究的关头。什么同族,什么情义,什么怜悯同情,统统放到包包里放好,等拿到了锦绣前程,那时候咱们再来慢慢讲究吧!

等前往辎重营的路上看到没有一个人犹豫退出,大家都心照不宣的明白了各自的心思,队伍也从极为龟速的步行,慢慢提速成了小步快走,慢慢再提速到小跑,再提速到疯狂的快跑,上万人的跑动,就算惊动了辎重营的守军也不怕,因为辎重营的那些老爷兵根本不会有什么战斗力!只要跑的快,他们就根本起不了什么用!

索鲁肯比别人多那么一点点小心思,他控制着自己在队伍中的位置,并没有去站在队形的前端,因为那里往往会受到弓箭第一波亲切的问候。

他也没有站在队形的中间,因为只要自己一不小心摔倒,等队伍过去以后,自己只会变成大家伙脚底板上的星星点点的血泥。

更没有跑到队形的最后去,因为冲进大营里以后,好东西都让别人抢跑了,在后边,屁都抢不到,热乎的便便都吃不上一口。

所以他为自己选择的位置,是在队伍中段的外侧,这个地方如果看到有好东西可以加速跑的更快去抢,看到有危险可以往人群里躲,情况不对的时候也好撤退!

端的是进可攻退可守的好地方呐!

果然在最前边死去了一波莽汉子以后,营门就被一群疑似和尚的丘八冲破了,万把光头兵问进了大营里,开始乌拉拉的往着各个方向分开冲击,大营里那些老爷兵飞快的会屠杀一空,从将军到士兵,没一个能跑的掉。

人在营中坐,祸从天降?!

这哪个地方跑来出来的和尚,尼妈的不穿袈裟穿这种黄不黄绿不绿的衣服,还贼拉能打!

不对,哪个地方的庙子,能有这么多的贼秃?

不过这些问题的答案他们想不到,也没必要知道。

他们被杀死的速度太快,就算知道答案也传递不出去吧?

这伙光头不只是抢马和兵器,还抢粮食和肉干,拿各种包裹材料,做出千奇百怪的包袱往马背上一放,呼拉拉像一阵风就从辎重营里刮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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