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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倾城看着大殿里那些脸上一阵青一阵紫的考生脸色,心里暗暗咂舌。

虽然这事要是换在她身上她也不乐意,但实际上只是往前面插了一个名次而已,除了第四名的传胪没当成探花不怎么好听,对其他人没有任何影响。

这要是还想跟他一个劲儿闹的话,只能说这些人不适合他们这儿的“工作环境”,趁早离开这里比较好。

毕竟她就是一个说一不二的帝王,绝对不会对下面的人妥协。

这些人早走了,也省着大家以后见了面儿,吹胡子瞪眼给彼此气受。

但显然 萧倾城有点高估了这些考生的节操。

虽然有人脸上表现出来些许不忿,但很快就收敛情绪之后,随着众人一起恭恭敬敬的对萧倾城叩首谢恩。

萧倾城把这边的事准备完了以后,就和季锦书直接离开了大殿,百官们今天心情都不怎么好,昨天晚上没睡好,今天脑子转的也不快,干脆也没有人拦萧倾城和季锦书的意思,纷纷散朝。

萧倾城刚离开前清宫拉着季锦书就快步的往自己宫殿里奔。

脸上有些兴奋,嘴上还不停的催促,“快点快点,咱们的加快速度,一会儿赶不上看打马游街了!”

季锦书十分无语。

从来就没听说过哪个皇帝微服私访,就是为了去宫外面看自己钦点的前三甲去游街的。

想是这么想,可脚上的速度仍旧快上了几分。

两人很快就回到了宫殿,萧倾城把外面的龙袍一脱,立刻露出一身便服,然后一脸嫌弃的看向季锦书。

“我换好了,你快点!”

季锦书:……

你确定你这是换好了,而不是一开始就穿好了?

哪个皇帝像你这么不修边幅?

手脚麻利的换好衣服,两人干净利落的乘上早已让人停放在寝殿门口的马车。

想了想,萧倾城到底又把自家六碗给捞上了。

见季锦书脸上有不赞同之色,萧倾城一本正经的道:“我这是想让他沾一沾第一次科举的文气!

说不定沾了这文气,以后在师叔上面能有一番作为呢?”

绝对不是出于一个爱吃瓜的亲妈,对儿子有热闹绝对带着一起看的爱。

季锦书以前并不相信这些怪力乱神的说法,可自从萧倾城这个离谱的东西出现在这世界上以后,他就略微的有点信了。

想了想道也没阻拦,干脆利落的把娘俩抱上车,自己也跳了上去。

车帘落下,一辆极其普通的马车便从皇宫角门处出去,晃晃悠悠的快速去了状元郎打马游街的那条街。

季锦书知道萧倾城想要看热闹,早已在一间酒楼内定好了最好的观赏点。

六碗眼珠子滴溜溜乱转,长开了的大皇子特别可爱,又被一对长相极好的爹娘抱着,三人钟灵毓秀,回头率特别的高。

人群中有人认出三人的身份,立刻将头低下去,恨不得当自己从来没见过这几个人。

小的太小了,以后什么样不知道,两个大的确实没一个好惹的。

进了雅间儿,萧倾城抱着儿子坐在季锦书对面,抻着脖子往楼下的热闹上看。

“铛!铛!铛!”

一声声的敲锣声响起,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萧倾城看着拐角处走来的红衣衙役,一双眼睛都亮了。

可等看到新科状元的行头时,萧倾城脸上的表情有一瞬间的扭曲。

他指着状元郎的方向,咬牙切齿的道:“这主意到底是谁想的?”

季锦书本不是个爱看热闹的人,这次出来也只是为了陪妻儿,如今听到萧倾城这么说,倒是有些好奇的看了过去。

结果看到眼前的画面,眼睛也不自觉的微微睁大。

拐角处,状元郎是第一个拐过来的,身后还跟着两个骑了高头大马的榜眼和探花。

只不过因状元郎不良于行,身体状况也不允许他骑马,所以状元郎是身着一身红衣,头戴金花,坐在轮椅上的。

这本不足为奇,最令人觉得诡异的是 ,状元郎坐着的这台轮椅并不是由人推着往前走,而是被前面四匹高头大马像拉雪橇一样拉着往前走。

那场景要多诡异有多诡异,就连楼上那些准备给新科三甲扔花的姑娘们手中的花都没握住,还没来得及给三甲扔花就直接掉到了楼下。

季锦书抿了抿唇,最终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估计他们也绞尽脑汁才想出这个办法吧?

毕竟让状元郎爱上榜眼和探花一头已经很不体面,质量不行,数量来凑。”

萧倾城:……

“所以他们想出来的主意,就是让状元郎不光比骑着高头大马的榜眼和探花还矮,还要比前面的高头大码还矮?”

能游街的大马都是挑出来的精选马,每一匹都是来自兵强马壮的北戎。

结果现在状元郎脑袋顶上戴着金花冠,还没有前面那四匹大马的屁股高。

要不是知道吏部尚书那老头子从早到晚就想着摸鱼,根本不敢在权力中心争权夺利,萧倾城都得以为这家伙是在对她的决定不满,故意偷偷在背后找的新科状元的麻烦呢!

给坐在轮椅上的张启芳四匹大马拉车,还不如给他弄六只哈士奇!

起码个头能比狗高!